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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成立商號/工作室?

組織成立與經營入門編輯稿

從執行業務所得與營業性勞務、依法登記的情況,到補充保費、純益率、請款與合作,理解成立商號或工作室的用途。

個人可以憑專業接案,也可以成立商號,以固定事業的方式提供服務、販售商品或與他人共同經營。兩者的主要差別,在於實際工作的性質、經營方式、登記義務及法律責任,而不只是收入高低。

本文依序介紹商號的意義、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的情形、成立商號的實際好處,以及經營身分的選擇。

一、什麼是工作室、商號、行號與企業社?

「工作室」、「商行」、「行號」、「企業社」常是對外使用的名稱,真正要區分的是經營者採取什麼法律身分。

名稱簡單來說
工作室常見於設計、攝影、藝術等工作。可以只是個人使用的名稱,也可以依法登記為商號或公司。
商號以營利為目的,採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的商業形式;依規定辦理商業登記。
行號/商行一般對商業或店家的稱呼,例如「○○商行」,不是另一種獨立法人。
企業社常見的商業名稱,例如「○○企業社」,可以採獨資或合夥形式登記。

商號主要有兩種經營方式:

形式 01|獨資 一個人出資、自己經營

例如攝影師成立攝影工作室,自己接案、購買設備及管理收支。

形式 02|合夥 兩人以上共同經營

例如攝影師與剪輯師共同經營工作室,依合夥契約出資、分工與分配收益。

二、依法需要辦理商業或稅籍登記的情形

辦理商業或稅籍登記,很常就是民間說的成立商號或工作室。以下說明哪些情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

但是,我們還需要先釐清一些觀念,例如:個人可以依法憑專業技能接案,與以營利為目的經營商品或勞務銷售的工作者,兩者是有區別的:

1. 執行業務所得(代碼9A)與營業性勞務的差別

個人專業接案: 例如插畫家以個人專業為地方展覽繪製主視覺,依實際工作內容被認定為執行業務所得(代碼9A),付款單位依法申報所得並辦理扣繳。依《營業稅法》第3條,執行業務者提供的專業性勞務,不屬於營業稅所稱的銷售勞務。

營業性勞務銷售: 例如工作室長期承接展覽整體製作,包含視覺設計、印刷、木作及場地布置,採購材料、安排協作者並對外承攬整案。若依法認定屬營業性勞務銷售,則須依經營情況辦理營業稅及必要登記。

比較執行業務所得(代碼9A)營業性勞務
收入認定以個人專業技藝提供創作服務,取得專業報酬。以營業方式提供設計、製作、施工等整合服務,向客戶收取專案費用。
營業稅依法屬專業性勞務排除範圍時,不課營業稅依業別、營業額及發票核定方式計稅
登記單憑年收入增加,不會自動產生商業登記義務可查閱下一小節,小規模營業人的現行營業稅起徵點。
案例設計師以個人名義承接展覽主視覺設計,運用自身專業獨立完成創作,交付設計作品並取得報酬,符合條件時列為9A執行業務所得。設計師以工作室名義,持續承接展覽整體設計製作案,包含主視覺設計、展板輸出、施工及現場布置,並統籌廠商與人員,以整體專案價格向主辦單位收費,屬營業性勞務銷售。

2. 小規模營業人的現行營業稅起徵點

自114年(2025年)1月1日起,小規模營業人的起徵點調整如下:

適用業別每月營業額主要規定
技術與設計、廣告、勞務承攬等5萬元營業稅起徵點
商品買賣、一般餐飲、照相等10萬元營業稅起徵點
一般小規模營業人平均20萬元原則上須使用統一發票;未達此額仍可能被核定使用

5萬元、10萬元是營業稅起徵點。 以營業方式銷售勞務或貨物,達到適用起徵點時,原則上須依法辦理稅籍登記及繳納營業稅。換而言之,必須要成立工作室或商號,並且使用免用統一發票。

什麼情況不能再使用「免用統一發票」,而需要開立「統一發票」?

一般小規模營業人平均月銷售額達20萬元,原則上須使用統一發票;部分特定行業及符合規定的例外,另依主管機關核定辦理。平均月收未達20萬元的營業人,也可能依經營性質及規模被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但若,許多個人接案工作者,其工作內容性質屬前一小節的執行業務所得(代碼9A),依《營業稅法》第3條:「執行業務者提供的專業性勞務,不屬於營業稅所稱的銷售勞務。」因此,即使月收入超過20萬元,原則上也不必因此辦理稅籍或商業登記。若同時經營設計製作、商品銷售或其他營業性服務,則需要另外判斷登記及營業稅義務。

3. 商業登記與稅籍登記

地方政府主管機關 商業登記

登記獨資或合夥商業的名稱、負責人與營業項目。依《商業登記法》第5條,部分攤販、家庭產業、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商業,依法得免辦。

國稅局 稅籍登記

將實際營業活動納入營業稅管理,原則上營業前應辦理;個別法定例外另依規定。辦了稅籍登記,也不代表一定要開立統一發票。

依法免辦商業登記,仍可能需要稅籍登記。 未依法辦商業登記、經主管機關限期辦理仍未完成者,得處1萬~5萬元罰鍰;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者,得處3,000~30,000元罰鍰,並可能依個案補稅。詳細參考《商業登記法》與《營業稅法》。

三、成立商號/工作室/行號的好處

成立商號可以讓符合條件的經營者以商號名義承接案件、使用合法憑證請款,並依實際營業內容辦理稅務。

1. 符合條件時,節省稅務

這邊我們先搞清楚兩點:

  • 執行業務所得(代碼9A): 個人取得執行業務所得,單次給付達20,000元,原則上按2.11%扣取個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符合免扣規定者除外。
  • 商號/工作室: 商號依法取得的營業收入,不按執行業務所得(代碼9A)的個人報酬方式扣取補充保費(但負責人仍需依健保投保身分繳納一般保費,其他保費義務另依實際情況辦理)。

以下以115年度(2026年)、單身、沒有扶養親屬及其他所得的工作者為例,假設全年有10筆、每筆10萬元,共100萬元的設計收入。兩欄各自假設符合適用制度,試算所得稅、個人補充保費與營業稅:

項目執行業務所得(代碼9A)商號(免用統一發票情形)
全年收入1,000,000元1,000,000元
所得認定假設適用30%必要費用率所得700,000元假設依法適用商業設計7%純益率所得70,000元
全年綜合所得稅23,150元0元
個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21,100元1,000,000 × 2.11%0元單位給付單位,並不需要支付補充保費
營業稅0元假設符合專業性勞務排除規定10,000元假設全年核定銷售額100萬、查定稅率1%
本例列示稅費合計44,250元10,000元

本例列示的稅費相差34,250元,其中個人補充保費相差21,100元。

這是兩套合法收入與申報方式的條件式試算,實際可能還會有不同的情形,但就以上的案例,大家應該能發現工作室跟個人身分在相關的稅務與健保費用的差異。

但,聰明的你可能也會想到,那我是不是可以成立工作室、商號,來讓自己節稅?實務上是可以,但要注意以下幾個案例。

案例一|導覽解說轉型為文史工作室

我原本是社區的導覽解說員,領取執行業務所得(代碼9A)的費用;後來我成立個文史工作室,開始承接導覽解說,與旅行社的簽約也不再是我個人,而是工作室,也透過工作室開立收據。

這部分是通常為合規的商業模式轉型。

案例二|個人創作,卻由工作室掛名請款

設計師與客戶由本人簽約,約定本人創作、報酬歸本人;在交易條件不變時,只為降低稅負,要求改匯款到工作室帳戶,並由工作室開收據。

契約、實際所得歸屬與請款名義不一致,可能涉及以商號名義掩飾個人所得的風險。

案例三|受僱設計師被要求成立工作室請款

我原本在某家設計公司上班領薪水(50 類所得),公司為了幫自己省勞健保或稅負,要求我成立一間工作室,每個月由你的工作室開收據給公司領取固定「薪水」。

如果你每天還是要到該公司打卡、接受該公司的指揮監督、沒有自主承接其他客戶的自由,國稅局與勞工局會認定這屬於「偽裝成商業承攬的假承攬、真雇傭」,公司與你都會面臨勞基法與稅法的裁罰。

上述5萬元、10萬元等門檻指營業性收入。 依法認定符合執行業務所得(代碼9A)及專業性勞務排除規定的個人,不會因為個人收入增加,就自動被強制要求成立商號。個人所得稅與補充保費仍須依法處理。

工作室看起來很棒,但是,一般營業性工作室平均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原則上就不再適用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課稅方式,需要使用統一發票,並按一般應稅服務5%計算銷項營業稅。因此,稅務負擔與前面免用統一發票的例子會不同,可以參考以下比較。實際是否須使用統一發票,仍以國稅局依營業性質、規模及相關例外規定的核定為準。

平均月銷售額達20萬元,課稅方式可能改變

一般工作室達到使用統一發票標準後,通常要依規定開立發票、保存帳簿憑證並申報營業稅。即使月收未達20萬元,也可能因營業性質或規模被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本節是比較兩種依法成立、且適用不同稅制的工作情形;並非可以自行選擇把同一筆收入改列9A或商號營收。

比較項目個人接案(9A)工作室(使用統一發票)
全年收入(工作室為未稅)3,000,000元3,000,000元
另向客戶收取的營業稅0元150,000元300萬元 × 5%,代收稅款
客戶實際支付總額3,000,000元3,150,000元
業務成本(案例假設)900,000元假設為實付且依法可認列的成本900,000元未稅成本,另付45,000元進項稅
業務所得2,100,000元2,100,000元
支付供應商的進項營業稅不另計假設相關稅費已包含在上列實付成本45,000元假設90萬元成本均取得可扣抵的進項憑證
營業稅實際申報繳納0元105,000元150,000-45,000
個人綜合所得稅219,500元219,500元
個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63,300元假設全年收入均符合2.11%扣費條件0元商號營收不按個人9A方式扣取
個人所得稅+補充保費282,800元219,500元
扣除成本及稅費後剩餘1,817,200元1,880,500元
小提醒|表格說明

這張表的比較條件:以115年度(2026年)為例,兩者全年收入均為300萬元、假設業務所得均為210萬元。個人為單身、無扶養親屬及其他所得,適用115年度免稅額10.1萬元、標準扣除額13.6萬元及累進稅率,試算綜合所得稅為219,500元;未計一般健保保費及其他可能費用。

個人接案(9A):須確實符合執行業務所得及營業稅法上專業性勞務的相關條件;本例假設90萬元是已包含不可扣抵稅費的實際必要成本,依法可核實認列,全年報酬均符合2.11%補充保費扣取條件,因此補充保費為63,300元。個人接案若在請款時另有預扣所得稅,該金額是年度綜合所得稅的預繳稅款,申報時可抵繳,不應在本表額外重複扣除。如果屬於依法免扣補充保費的投保身分,或單次給付未達門檻,結果就會不同。

工作室的進項抵稅:客戶另外支付15萬元銷項營業稅;工作室向供應商支付90萬元未稅成本時,另付45,000元進項營業稅。假設全部符合扣抵規定,申報時可扣抵,實際繳納150,000-45,000=105,000元。這15萬元是向客戶代收、用於申報的營業稅,不是負責人另外要繳15萬元的個人所得稅。工作室仍須依法繳納負責人的一般健保費,若有聘用員工,另有相應費用。

最後剩多少:依上述假設,個人接案最後剩1,817,200元;工作室最後剩1,880,500元。這是示範現金流,不是保證成立工作室就能節省63,300元。兩欄成本的含稅方式不同,工作室客戶也多支付15萬元營業稅,不能單把最後的差額視為相同交易條件下的節稅成果。詳細規定可參考〈什麼是營業稅與營所稅?〉。

為什麼這時的業務所得,不能直接沿用前面「免用統一發票」案例的7%純益率?

大家可能也會發現,這時候的業務所得,為什麼沒有辦法再像之前「免用統一發票」時的案例,以純益率7%(不同條件可能比例不同)來計算?

這時候涉及一個很重要的核心:一般工作室的平均月銷售額達20萬元,原則上就不再適用小規模營業人免用統一發票的課稅方式,需要開立統一發票,並依法記帳、保存收支紀錄。所以,依照上表來說,我們為了方便比較,假設個人與工作室的業務成本剛好一樣。

但實際上,工作室的業務所得會受到依法可以認列多少業務成本與費用影響。例如房租、必要的人事費用、設備折舊、管理費與外包製作支出,符合規定且備有合法憑證時,可能列入成本或費用。

例如工作室全年未稅收入300萬元,實際上有依法可以認列的業務成本與費用共200萬元,則業務所得就是1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上表「工作室」一欄的業務所得便會從210萬元改為100萬元,後續計算的個人綜合所得稅與最終剩餘金額也須重新計算。

2. 合法開立統一發票或收據,方便請款

依法完成商號登記及稅籍程序後,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可開立發票;核定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依規定提供普通收據等合法憑證。成立商號不代表一定會獲准使用統一發票;個人也可依法用勞務領據及扣繳資料請款。

3. 建立固定對外合作,增加部分補助與貸款機會

商號可用登記名稱簽約、管理報價及採購資料。部分補助、青年創業貸款及合作案件接受商號申請,但並非所有補助都要求成立商號,政府標案也可能依法開放自然人參與。各項資格須依簡章、招標文件及銀行審核認定。可參考〈從個人到商號、組織或公司,什麼身分對我最合適?〉。

4. 多人共同經營,清楚約定分工與收益

兩名以上工作者可評估合夥商號,透過合夥契約約定出資、設備歸屬、接案分工、收益及退出方式。商號本身不是獨立法人,責任差異可另讀〈為什麼要成立法人?〉;公司與商號的經營方式可閱讀〈為什麼要成立公司?〉。

四、結語:先確認工作性質,再選擇經營身分

個人專業接案,先確認是否依法屬9A執行業務所得;符合專業性勞務排除規定時,不會僅因年收入增加就自動要成立商號。

以事業方式持續銷售商品或服務,須依法判斷商業登記、稅籍登記、發票及營業稅;再依請款方式、工作成本與合作需求選擇獨資、合夥或公司。

成立商號有經營上的便利及可能適用的稅務制度,但不能把不同法律性質的收入任意互換。 建議搭配閱讀〈從個人到商號、組織或公司,什麼身分對我最合適?〉。

最後更新:2026/11/5 | 編輯狀態:編輯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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